十字架這個符號

This entry is part 1 of 3 in the series 轉變中的符號及故事

「凡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(路十四27)

「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」(羅五8)

十字架這個符號,本來就不是基督教的專利。在第一世紀初,呢個符號早已盛載著很多不同的吶喊與情緒。當耶穌的十架故事進入不同人的視野後,就衍生出各樣不同的反應,各樣不同十架故事的延伸。

古代近東的政權,無論是波斯、希臘、羅馬,甚至是後期以色列人的馬加比王 朝(公元前143年~公元前63年),都會用十字架呢個酷刑,去懲罰那些對抗他們的政治異見份子。例如在主前88年,馬加比王朝的祭司王 亞歷山大.堅尼斯 (Alexander Jannaeus) ,就在內戰結束後將 800 個法利賽人釘死,還在他們死前屠殺他們的妻兒子女。

然而,在大部份以色列人的敘事裡,十字架這個符號卻盛載著截然不同的意義。下回再講…

(圖片來自網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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