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羅,一個為以色列祖宗的傳統大發熱心的猶太人,一位敢於自命無可指摘的法利賽人 (腓三5~6)。因著在大馬色路上與復活的主耶穌相遇,生命經歷180度的改變。他本來是一個致力逼迫耶穌跟隨者的猶太人 (徒九1~2),卻從此成為了耶穌的「外邦使徒」,狂熱地傳揚基督的福音。教會的根基當然是耶穌基督,亦是信徒唯一的盼望。但保羅對往後基督教的發展,其影響力實在是一時無兩的。誠然,是耶穌改寫了保羅。但我們對耶穌的經驗,卻很大程度是透過保羅的書信。 1 故此,要正確及深入認識耶穌及基督教,必須走進保羅的信仰歷程,亦即是他的神學。換句話說,錯解保羅,就會錯解耶穌,甚至是錯解整個基督教。保羅「四角賽」的重要性,正是在此。
一直穩坐「冠軍寶座」的,是保羅「傳統派」(Traditional Perspective of Paul, TPP)。「傳統派」的歷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紀更正教 (Protestant) 的起源階段。據說,在 1515年的前後,馬丁·路德 (Martin Luther) 在一次「寺塔經歷」(Turmerlebnis) 裡,發現羅馬書一章17節中的「上主的義」(δικαιοσύνη θεοῦ),其實是指來自上主的義 (righteousness from God)。故此,在得救的事情上,若沒有上主的恩典,人是徹頭徹尾地不能憑什麼行為,去令自己得救。全因上主將基督的公義「歸算」(impute) 給人,有罪的人才能夠分享基督的公義 (righteous of Christ),即被稱為義,得以與神復和。人唯一可「做」的,就是相信耶穌。亞伯拉罕是怎樣憑信心被稱為義(羅四),我們亦是一樣。
這樣的一個「模範答案」(model answer),還有什麼可以爭論的嗎?所有的基督徒(起碼更正教)都應該深信,我們不應該像第一世紀的猶太人,嘗試靠自己的好行為得救,不是嗎?我們不可像那時的法利賽人一樣,假冒為善,講一套做一套,不是嗎?我們不可以為自己可以在救恩的事情上,負起什麼責任,甚或添上什麼功德;否則,我們就會以為人能夠與神同工,甚或人可以自救,不是嗎?2 我們不應重滔中世紀天主教的錯誤,亂發贖罪卷,教人誤信人藉好行為可以換取上主的救恩,不是嗎?
就在這看似完美無瑕,無懈可擊的情況下,保羅「新觀派」 (New Perspective of Paul, NPP) 漸漸在上個世紀的七十至八十年代,對以上的「模範答案」提出種種的質疑。在往後的廿年,「傳統派」與「新觀派」不斷向對方「開火」,爭奪保羅神學的「話語權」。經過近廿年的舌劍唇槍,兩派開始「將刀打成犁頭」(賽二3~4),學習彼此聆聽。然而,另外兩支新成立的「球隊」:保羅「天啟派」(Apocalyptic Perspective of Paul, APP) 及保羅「極端派」(Radical Perspective of Paul, RPP),卻相繼在今個世紀初冒起,加入「錦標賽」,問鼎保羅神學獨家代理的資格。究竟這場保羅神學「四角錦標賽」,會有誰勝出?那一支球隊,才是上主在地上合祂心意的保羅詮釋者?邀請大家與我一同投入這「錦標賽」,觀賞一下過去半個世紀的保羅神學發展。
然而,根據筆者自己的經驗,要看懂這項「錦標賽」,不是容易的事,因為每一個「觀」都已經是包羅萬有。一時要掌握四個「觀」,更就是談何容易。故此,為了讓大家更容易掌握這場保羅之爭,我將四個派系歸類為保羅歸主後四種可能的「身分」:
- (1) 「傳統派」:「不再是猶太人 」(former Jews)
- (2)「新觀派」:「更新了的猶太人 」(transformed Jews)
- (3)「天啟派」:「上了天的猶太人」(heavenly Jews)
- (4)「極端派」:「忠心的猶太人 」(faithful Jews)
筆者希望這四個「身份標籤」,能夠為大家提供一個相對地簡單易明的角度。
大家好,我是葉應霖。英文名是 Scott。希望您藉著呢個網更深認識神,別人及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