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cott Yip
叙事神学带给我的属灵经验反省
作者:王濤
在敘事神學的課程之前,我對此一無所知。在課程的學習過程中逐漸明白了敘事神學的意義,同時敘事神學也給我帶來一些屬靈經驗的反省。
聖經與釋經
敘事神學讓人從故事的角度來讀聖經,然後根據所讀的,來講述自己的 故事。讀者不再是聖經故事的局外人,更不用「吃別人嚼過的饃」,而是成為 聖經故事的延續。並且隨著故事進展,更深的剖析與參與,每個讀者的神學, 在故事及對其反思之間不斷的擺動,達到對神旨意更深刻的認識,從而改變 生命,調整行為。
「好撒瑪利亞人」的 Ricoeurian 解讀
在一個以功能為本的社會,人的行為是由角色去主導。活在這種社會,我們「沒有」鄰舍,因為鄰舍不符社會制度主宰下的角色類別 (role category)。人有很多社交角色要「扮演」,但卻不必需要代入故事。人唯一要作的,就是跟著這社會機器中的鏈輪角色 (cog) 劇本,跟著它去運轉就可以了。按Ricoeur的敘事哲學,這種人生故事,很有common sense,人云亦云,很 idem (what of the self)。
在第一世紀猶太人的眼中,撒瑪利亞人是一個「社會被遺棄者」(social outcast)。他們沒有什麼社會地位,沒有什麼社會角色,沒有什麼既定責任。他們屬於「沒有類別的類別」 (the category of the...
可唔可以無左受苦節?
《和合修》給這段經文的標題是「在加利利傳道」。這是一個資訊性的報導,沒有錯。但從馬可敘事的角度,更貼切的標題或許是「耶穌離開迦百農」,甚至是「耶穌急忙離開迦百農」。耶穌不可以再留在迦百農,因為群眾的故事有機會開始主導祂的故事,或主宰祂對以色列人的影響。可以想像,因著耶穌的醫病趕鬼,祂的人氣指數不斷上升,粉絲數目不斷增加,越來越多人找他。然而,上帝的國不能被人地上的需要主導,罵別人見證「堅離地」的,不一定在活出天國。
我是什麼包,包著什麼餡?
MBTI 與九型的關係,好比一個帶有餡料的麵包。食一個包,第一接觸是個包的外層,包括它的外貌、顏色、質地、形狀。但當你真係咬落下,吃到的卻還有那隱藏在內,味道異常濃烈的餡料。
基督徒講故仔的兩大智慧
這是一個我講故事的世代。看著我兩個小學生兒女的成長,我已看見他們的將來,將離不開 youtube channel, OBS studio, Zoom Webinar, discord server… 面對這個 *我* 講故事 (iNarrate) 的新一代,基督徒必須知道自己的角色,不是吸收客觀的聖經知識,更是一個「講故佬」 (story-teller)。
四角賽 (8):瞄準基督教「開火」的新興保羅神學:「極端派」(Radical Paul)
當「天啟派」的保羅以為自己已經「升到天上」,「極端派」 的保羅卻堅持「留在猶太人的地土上」。「極端派」又名「在猶太教裡的保羅」(Paul-within-Judaism),反對「傳統派」及「新觀派」視保羅為反猶太教,或視教會為取替聖經裡以色列的身份。 他們高舉保羅的猶太背景,認為所有其他的派別,都犯了時代錯置的錯誤,以後世的基督教的思想讀入第一世紀的保羅 (anachronistic Christianization)。 在他們眼中,上主給保羅的召命,是叫他成為「非猶太人的使徒」(an apostle to non-Jews)。 保羅寫的信,全都是為了基督的外邦跟隨者而寫的,故此我們不應將他對外邦人的處境性勸勉,系統化為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,甚或看之為針對猶太教。 保羅從未要求猶太人改信「基督教」。保羅以及其他猶太人 (Judaeans),在跟隨基督之後,仍然維持他們猶太教徒的身份,並繼續持守摩西律法各樣的要求。 簡單來說,保羅根本不是一個基督徒! 極端保羅會這樣說:「我是猶太人,我不是基督徒!」
四角賽 (7):超理智的福音派,應該跟「天啟派」學下野…
「天啟派」,顧名思義,強調一種上主從天上開啟祂工作的救恩觀(加四3-4)。耶穌基督是上主從天上聖潔國度,「侵入」地上敗壞世界的啟示 (revelation)。當「新觀派」強調耶穌基督的故事,是上主過去猶太恩約故事的(突破性)實現,「天啟派」卻反對將任何地上的事物,成為耶穌基督福音的根基 (foundationalism) 或延續。 耶穌基督不單是啟示的高峰,祂就是那啟示 (the revelation),是上帝啟示 (ἀποκαλύπτω, 加一16, 三23) 給保羅及信徒的。
四角賽 (6):可以不再用人的系統去貶低聖經的基督嗎?
這種彼此聆聽的氛圍,漸漸造就了一個打破二元敵對的動力,不少學者遂嘗試提出各式各樣的「後新觀路線」(post-NPP)。 過往,「傳統派」以「法庭」(juridical) 的角度去解讀「稱義」,「新觀派」則強調「參與」(participation) 上主的末世工作 (eschatological activity)。 如今,其中一個受頗多學者贊成的方向,就是以「與基督聯合」(union with Christ) 這主題,去包含「法庭」(縱向)及「參與」(橫向), 並以此成為保羅神學的新核心。 簡單來說,信徒是在上主的救恩行動 (saving activity) 下,在參與基督的聯合中,得蒙赦罪。 事實上,細察保羅的表達,信徒對「上主的義」的領受及經驗,的確是「在基督裡」獲得的。 這樣,保羅神學的核心綱領,就是(參與)基督,而非人(的得救)! 我們是藉基督得著義,而非得著義後認識基督。保羅的焦點,是基督祂自己,而非一項藉基督完成的交易。 保羅渴望的,由始至終都是與基督聯合的關係,不是一份合約。 在改革家「五個唯獨裡,最重要的就是唯獨基督 (solus Christus)...